紫阳切实加强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规范管理

   2015-04-08 620
核心提示:近年来,紫阳县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、公安部以及省卫计委关于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、签发、使用的有关规定,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的

近年来,紫阳县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、公安部以及省卫计委关于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管理、签发、使用的有关规定,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的方式和途径,保证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合法发放和使用。

落实管理责任。即发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由助产医疗机构管理,明确必须由助产医师即时亲笔签发,助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管并对签发结果共同负责;对补发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委托县妇幼保健院代管,明确两名管理人员,负责资料审核和签发工作,县卫生局不定期的对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发放情况进行抽检,发现问题即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健全管理制度。建立并落实了两人监督和证章分开存放管理制度、签发人员工作区与申办人员等候区隔离制度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申领、分发、运输、储存、登记存档和废证处置等日常登记管理制度;严格落实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出入库登记制度,入库时至少有两名管理人员在场验收,落实专人负责,杜绝非管理人员代办,规范出入库流程,按清单核实数量、编号,准确填写出入库登记并签名,对空白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实行专柜专放,专人保管,每天定量取证,当日未发放的证明必需入保险库中,每天清点一次。

创新管理方式。对旧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进行了回收处理,安装了新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套打软件,并组织办证人员参加了市上组织的培训,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,规范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完善了空白证件防保措施,配齐了防盗、防火、防潮设施,落实安全保卫人员,加强夜间巡查力度,对防火、防潮设施定期检查。

据了解,2014年共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3370份,补发12份、换发11份,没有出现假证、错证、过期证的现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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